注 释
105 指1888年11月伦敦国际工会代表大会,大会的发起者是英国工联。参加大会的有英国、比利时、荷兰、丹麦、意大利的工会代表以及归附于可能派的法国工会的代表。伦敦代表大会的组织者提出,参加大会的代表要由工会正式选举产生,从而剥夺德国和奥地利的社会民主党人以及法国的马克思派参加大会的机会。但是英国工联的改良主义首领没有能够把自己的立场强加于代表大会。不顾他们的反对,代表大会号召劳动者为通过劳动保护法和为在法律上规定八小时工作日而斗争。代表大会的最重要决议是关于在1889年召开巴黎国际工人代表大会并委托可能派组织这个代表大会。关于伦敦代表大会的评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第576―579页。——第115、123、132、191、212、215、222、469页。
187 《给〈工人选民〉报编辑部的信》发表于1889年5月4日。这封信是法国社会主义者沙·博尼埃根据恩格斯的提议寄给该报编辑部的。博尼埃当时在伦敦积极参加国际社会主义工人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该信全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第586―587页。——第1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