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者注
注 释
139 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实施的,旨在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迫害。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正确地结合起来,这样,大大巩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个法律的评价,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08―310页)。——第76、102、340、374、390、395、409、421、445、447、4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