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马克西姆・马克西莫维奇・柯瓦列夫斯基(1877年1月9日)

马克思致马克西姆·马克西莫维奇·柯瓦列夫斯基


  

莫斯科
1877年1月9日于伦敦梅特兰公园路41号

亲爱的朋友:
  我了解到298,有一位对党作出过很大贡献的俄国夫人FN1,因为缺钱而不能为自己的丈夫FN2在莫斯科找到律师。我对她的丈夫一点不了解,也不知道他是否犯罪。但是,因为审讯结果可能判决流放西伯利亚,还因为……女士决定跟自己的丈夫去(她认为他无罪),所以如能设法帮她哪怕筹措一笔辩护用的钱,也是非常重要的。……女士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了丈夫管理,她自己完全不懂得这类事务,因此,只有律师能够在这方面帮助她。
  塔涅耶夫先生(您认得他,我早就很尊敬他,把他看作是人民解放的忠实朋友)可能是愿意承担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案件的唯一的莫斯科律师。因此,如果您以我的名义请求他对我们的朋友的极端困难的状况予以关怀,我将对您非常感谢。
您的 卡尔·马克思

脚  注

FN1 伊丽莎白·德米特里耶娃。——编者注
FN2 伊·米·达威多夫斯基,——编者注

注  释

298 这封信是马克思根据尼古拉·吴亭在1876年12月17日给马克思的信中提出的请求和提供的情况而写的。——第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