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 《国际工人协会代表会议的决议》。——编者注
FN2 卡·马克思 《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编者注
FN3 卡·马克思 《法兰西内战》。——编者注
FN4 手稿中删去了:“而现在还有英国”。——编者注
FN5 《燕妮·马克思给 〈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编辑的信》。——编者注
注 释
322 1871年法国人支部是由一部分法国流亡者于1871年9月在伦敦组成的。支部的领导同在瑞士的巴枯宁派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同他们勾结起来行动,同他们一起攻击国际的组织原则。1871年法国人支部章程发表在该支部的机关报《谁来了!》上,这一章程在1871年10月14日总委员会的非常会议上被提交给总委员会,并交由总委员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审查。在10月17日的会议上,马克思代表该委员会做了关于支部章程的报告,并提出一个决议案,这个决议案得到总委员会的一致批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71―474页)。在决议中指出,支部章程的某些条文与共同章程抵触,这使它加入国际发生困难;建议支部修改这些条文,以适应国际的章程。支部在10月31日的信中声明不同意总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总委员会进行了攻击,对总委员会的一般权力提出异议。支部的答复经委员会讨论后,于1871年11月7日被提交总委员会讨论。法国通讯书记赛拉叶提出了马克思写的决议案,这个决议案得到总委员会的一致批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99―504页)。以后支部便瓦解为几个小组。——第320、335、359、361、393、401、418、669页。
323 指一批参加公社的法国流亡者,他们同瑞士的巴枯宁派(阿·克拉里斯、贝·马隆、茹·盖得、安得列·莱奥)勾结在一起。1871年9月,这些法国流亡者同原日内瓦支部“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成员一起建立了宣传和革命社会主义行动支部(见注409)。——第321、348页。
324 在伦敦代表会议1871年9月22日上午的会议上讨论了由德·巴普提出的比利时代表关于限制每个国家在总委员会里的代表人数的建议;德·巴普表示担心,总委员会可能会被巴黎公社委员所占据。马克思不同意德·巴普的意见,因为根据国际的共同章程,总委员会有权吸收一切国家的工人。
讨论之后,代表会议批准了所有早先参加总委员会的公社委员为总委员会委员。——第321页。
171 1870年12月1日,几个支部的代表组成了北美各支部中央委员会,任期为一年。第一支部——国际最老的支部(见注337)在组织该委员会时起了巨大作用。马克思认为最好是在支部代表大会上选举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机构,否则就会使一些敌视工人运动的人可能作为支部的代表混进中央委员会。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以后,由于无产阶级这一翼和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分子之间的尖锐斗争,中央委员会于1871年12月发生了分裂,并成立了以左尔格为首的临时联合会委员会,总委员会在1872年5月承认了该联合会委员会。——第176、295、321页。
325 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以后,国际地方组织的章程开始由总委员会批准。批准前,先由总委员会于1871年10月6日为准备新版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而成立的委员会进行审查,参加该委员会的有马克思、荣克和赛拉叶。经委员会审查之后,地方组织的章程是否符合协会共同章程的基本原则,由马克思向总委员会提出报告。1872年1月2日,总委员会通过决定把这个临时委员会改为审查章程的常设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关于地方组织的章程问题由各该国的通讯书记向总委员会报告。——第321页。
319 对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委员白拉克、邦霍尔斯特、施皮尔和其他等人的审判是1871年11月在不伦瑞克地方法院进行的。根据法院的判决,被指控破坏“社会秩序”的白拉克和邦霍尔斯特被判处十六个月的监禁。但是由于根据不足,最高上诉法院不得不撤销这个判决,将监禁期限由十六个月减为三个月,并把审前羁押时间计算在内,这实际上等于宣布被告无罪。——第316、322、4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