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原稿为:“伦敦”。——编者注
注 释
303 指1869年7月20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为了给巴塞尔代表大会进行准备工作,马克思在会上就废除继承权问题发了言。1869年7月24日《蜂房》第406号对总委员会的这次会议作了歪曲的报道。马克思的这个发言保存在埃卡留斯所作的会议记录中,没有被歪曲,本版重新加以刊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650―653页)。——第332页。
304 指宪章运动的领导人布朗特尔·奥勃莱恩和雷诺等人于1849年在伦敦建立的全国改革同盟。同盟的目的是争取普选权和实行社会改革。1866年它加入国际并在总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活动,成为改革同盟的一个分支机构。全国改革同盟的领导人阿尔弗勒德·华尔顿和乔治·米尔纳都是总委员会的委员,国际多次代表大会的参加者。关于马克思在巴黎一事见注288。——第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