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编者注
注 释
87 指1868年4月27日至5月23日举行的关税议会的第一次会议。
关税议会是关税同盟的领导机构,该同盟是在1866年战争和普鲁士于1867年7月8日同德国南部各邦签订条约以后成立的;根据条约规定,建立了这一机构。议会由北德意志联邦国会议员和德国南部各邦——巴伐利亚、巴登、维尔腾堡和黑森——专门选出的代表组成。参加这个议会的工人代表是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它本来只应当研究商业和关税政策问题;俾斯麦却力图逐步地扩大它的权限,把它扩展到政治问题上去,他的这种企图遭到了南德代表的顽强抵抗。
德国人民党成立于1865年,由主要是德国南部各邦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以及一部分资产阶级民主派组成。与民族自由党相反,德国人民党反对确立普鲁士对德国的领导权,坚持既包括普鲁士又包括奥地利在内的所谓“大德意志”计划。这个党执行反普鲁士政策,提出一般民主口号,同时也是德意志某些邦的分立主义倾向的代表者。它宣传建立联邦制的德国的思想,反对以集中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形式统一德国。——第69、143、236、262、277、310、312、315、321、360、426、459、609页。
132 1868年7月23日,倍倍尔以德国工人协会联合会名义邀请国际总委员会出席纽伦堡代表大会,邀请书中写道:“列入议事日程的重要问题当中,……纲领问题占主要地位。我们……拟建议代表大会接受国际工人协会的纲领,……并建议该组织加入国际工人协会”。
倍倍尔领导的联合会的纽伦堡代表大会,于1868年9月5日至7日举行。总委员会派埃卡留斯为正式代表,除他之外,还有国际的几个代表出席了这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以多数票(六十九票对四十六票)通过了关于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决议,并通过了承认它的基本原则的纲领。在代表大会上选出了一个由十六名委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实地执行这一决议;这十六人于1868年9月22日由总委员会批准组成国际工人协会在德国的执行委员会。纽伦堡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关于组织工会的决议,并听取了李卜克内西关于军备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要求废除现有的军队。——第121、136、160、169、270、312页。
204 指1866年英国大银行之一奥维伦德―葛尼公司的破产。这次破产使很多储户破产,在全国引起了愤懑。这一事件成了法院审理的对象,1869年12月结案时,公司经理均被宣判无罪。——第192、234、313、690页。
277 1869年6月18日,全德工人联合会主席施韦泽和在哈茨费尔特伯爵夫人影响下的拉萨尔派的全德工人联合会(见注269)主席门德,在1869年6月18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70号上发表了呼吁书,号召两个联合会的会员在1863年拉萨尔派章程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并要求就这一问题进行投票,选举统一联合会的主席。施韦泽利用两个联合会工人们渴望统一的心情进行了投机,通过被当时人称之为“政变”的这种手法,达到了如下的目的:取消了1869年春在巴门―爱北斐特举行的联合会大会确定的比较民主的领导原则(见注259),在其拉萨尔派章程的基础上改组了联合会(该章程赋予联合会主席独裁特权),自己当选为统一联合会的主席。这次“政变”在全德工人联合会会员中引起愤慨,促使先进会员退出了联合会。——第305、312页。
283 指英国矿工在登比郡的谋耳德附近同军警的冲突,工人们抗议降低工资和矿井主管人对他们的侮辱。1869年5月28日,一群工人试图搭救被逮捕的同志,结果遭到枪击。五人被打死,许多人受伤。法庭袒护了这次对赤手空拳的工人的开枪事件,并判处“暴动者”十年苦役。内务大臣普鲁斯在下院宣称,士兵有权首先向人群开枪自卫。——第313、316页。
284 骚扰取缔令(Riot Act)于1715年生效,禁止十二人以上的一切“骚扰性集会”。遇到违法情况,当局有责任提出特别警告,如果集会者在一小时内不散去,则使用武力。——第313页。
285 武器法(Arms Act)把一切未经许可携带武器的人看作是社会治安的破坏者,应依法惩办。乔治三世时期,即十八世纪末,曾颁布一项法令,也规定事先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掌握武器的训练。——第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