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原稿为:“11月”。——编者注
FN2 见本卷第522―523页。——编者注
FN3 《资本论》。——编者注
FN4 卡·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编者注
FN5 味吉尔《亚尼雅士之歌》第2卷。——编者注
FN6 见本卷第250―251页。——编者注
注 释
105 根据国际总委员会的倡议和在它的直接参加下,选举法改革的拥护者于1865年2月23日在圣马丁堂召开会议,会上通过了建立改革同盟的决议。改革同盟成了领导工人争取第二次改革的群众性运动的政治中心。总委员会的一些委员,主要是英国各工联的领袖,参加了同盟的领导机关——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同盟所领导的改革运动的纲领和对待资产阶级政党的策略都是在马克思的直接影响下制定的,他竭力促使英国工人阶级实现不依赖资产阶级政党的、独立的政策。资产阶级仅仅要求把选举权扩大到单座楼房的房主和房客,与此相反,改革同盟按马克思的主张提出给予国内所有男性成年居民普选权的要求。被国际重新提出的这个宪章派的口号,在英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得到了广泛的反响,并且使同盟获得了在此以前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工联的支持。同盟在英国各大工业城市和各地方都有分支机构。但是由于参加改革同盟领导的资产阶级激进派慑于群众运动而表现的动摇,由于工联机会主义领袖的妥协,同盟未能贯彻总委员会拟定的路线;英国资产阶级使运动发生了分裂,在1867年进行了一次残缺不全的改革,这次改革仅仅把选举权给了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上层,而工人阶级的基本群众仍然和原先一样处于政治上无权的地位。——第84、85、102、113、196、458、506、534页。
270 总委员会早在1865年3月关于巴黎支部中的冲突的决议中就反对只有工人才能成为工人组织中的负责人员这种错误的蒲鲁东主义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91页)。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讨论共同章程和条例时,法国代表托伦对第十一条“国际工人协会的每个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出了修改意见,声称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托伦的声明受到其他代表的坚决反击。克里默和卡特在发言中强调说,国际本身的存在就有赖于许多不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他们特别指出马克思的功绩,正如克里默所说,马克思一生的目的就是谋求工人阶级事业的胜利。托伦的修改意见被否决。
日内瓦代表大会是1866年9月3―8日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共有六十名代表,分别代表总委员会,协会各支部,以及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士的工人团体。大会主席是海·荣克。马克思写了《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213―223页)作为参加大会的总委员会代表的指导文件。掌握大会三分之一票数的蒲鲁东主义者写了一份专门的意见书,提出了他们关于各项议程的广泛纲领来同总委员会的正式报告相对抗。
马克思提出的九点《指示》中,作为大会决议通过的有以下六点:关于国际联合行动、关于缩短工作日、关于儿童和妇女的劳动、关于合作劳动、关于工会以及关于常备军。关于波兰问题,通过了约·菲·贝克尔的折衷性的决议案。日内瓦代表大会批准了国际工人协会的章程和条例。——第256、497、501、519、523、525、530、546、593页。
494 美国工人代表大会于1866年8月20―25日在巴尔的摩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六十人,代表加入工会的六万工人。大会讨论了八小时工作日的立法问题、工人的政治活动问题、合作社问题、吸收全体工人参加工会的问题、罢工问题、居住条件问题等。大会通过了建立全国劳工同盟的决定。——第5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