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弗·恩格斯《普鲁士军事问题和德国工人政党》。——编者注
FN2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致〈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声明》。——编者注
FN3 见本卷第72页。——编者注
FN4 见本卷第55―56页。——编者注
FN5 见本卷第55页。——编者注
FN6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致〈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的声明》。——编者注
注 释
75 马克思把《致〈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声明》(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40页)的草稿附在1865年2月6日的信中。由于该报多少改变了一下自己的调子,并且在1865年2月该报第21号上刊登了一篇莫·赫斯的短文,他在短文中放弃了自己对国际法国会员的诽谤性说法,这就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再坚持发表这篇声明,同时他们决定暂时不再给该报投任何稿件。在1865年2月18日马克思写的新的声明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布同《社会民主党人报》彻底决裂,这个声明由于他们的坚决要求,发表在3月3日该报上(声明注明的日期是2月23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88页)。——第61、71、76页。
86 1865年2月11日,贸易大臣伊岑普利茨伯爵在普鲁士议会辩论联合权问题时宣读了一份政府文件。政府为了在联合问题上争取时间,阻挠完全废除禁止联合的法令,就借口说,工人所希望的物质状况的所谓改善要取得任何成果,与其说要实行联合自由,不如说应该努力促进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泰晤士报》在1865年2月13日的一则电讯中报道了上述的普鲁士政府文件。——第72、77、450页。
87 马克思讽刺地把普鲁士通行的禁止工人联合和罢工的工商业条例(见注60)以及1854年关于雇农权利规范的法律称为奴仆规约。
所谓“奴仆规约”是十八世纪普鲁士各省的一种封建规章,它允许容克地主专横地对待农奴。——第72、77、457页。
95 指李卜克内西退出《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一事。李卜克内西在1865年2月16―17日的信中把这件事告诉了马克思。——第76页。
96 指施韦泽的一组文章《俾斯麦内阁》中的第三篇,发表在1865年2月17日《社会民主党人报》第23号上,也就是说,是在马克思坚决要求他不再向俾斯麦谄媚以后发表的。在这些文章中,施韦泽公开支持俾斯麦用“铁和血”统一德国的政策。——第76、458页。
97 普鲁士亲王威廉(从1861年即位为国王)在1858年10月开始摄政时解散了曼托伊费尔的内阁,让温和的自由派执掌政权。资产阶级报刊高呼这个方针是“新纪元”。可是实际上威廉的政策完全是为了加强普鲁士君主政体和容克地主的阵地;大失所望的资产者拒绝批准政府提出的军事改革草案。由此而发生的1862年宪制冲突(见注58)和1862年9月俾斯麦执掌政权就结束了“新纪元”。——第78、450、456页。
98 马克思是指在布林德领导下创办的德国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杂志《德意志联邦》,该杂志于1865―1867年在伦敦和汉堡出版;杂志编辑部的成员有卡·布林德、路·毕希纳、斐·弗莱里格拉特、路·费尔巴哈、恩·豪格等人。——第79、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