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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872年在莱比锡出版的“莱比锡叛国审判案” 原文是德文 俄文是按1872年版本译的,并根据1874年和1894年版本校对过 |
注 释
558 卡·马克思在1870年6月27日写给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的信的内容是在1872年威·李卜克内西、奥·倍倍尔和阿·赫普纳被控叛国的莱比锡审讯时由庭长转述的。这封信在1871年也被提出作为审讯社会民主工党不伦瑞克委员会的控告材料。我们没有该信的原稿。现在发表的是摘自“莱比锡叛国审判案……”1872年莱比锡版(《Leipziger Hochverrathsprozeß…》.Leipzig,1872)一书;在威·李卜克内西应社会民主工党委员会的委托于1874年和1894年出版的该书中,也都载有这封信。据莱比锡法庭庭长说,这封信的署名是:“代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德国书记卡尔·马克思。”——第7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