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在资本同劳动的交换中两个本质上不同的环节]
我们在考察生产过程时232已经看到,在资本同劳动的交换中,应该区别两个互相制约但本质上不同的环节。
第一,劳动同资本的最初交换是一个形式上的过程,其中资本作为货币出现,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出现。在这第一个过程中,劳动能力的出卖是观念上或法律上的出卖,尽管劳动要等到完成之后,也就是要在一日、一周等等末了才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丝毫不改变出卖劳动能力的交易。这里直接被出卖的,不是劳动已经实现在其中的商品,而是劳动能力本身的使用,因此,实际上是劳动本身,因为劳动能力的使用就是它的活动——劳动。也就是说,这里不是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劳动交换。如果A把靴子卖给B,那么他们两人交换的是劳动,一个换出的是实现在靴子中的劳动,另一个换出的是实现在货币中的劳动。但这里拿来交换的,在一方,是一般社会形式的,即作为货币的对象化劳动,另一方,是还只是作为能力而存在的劳动;在这里,虽然被出卖的商品的价值不是劳动的价值(一个不合理的用语),而是劳动能力的价值,但是,被买卖的对象却是这个劳动能力的使用,也就是劳动本身。因此,这里发生的是对象化劳动同实际上化为活劳动的劳动能力的直接交换,也就是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的交换。因此,工资——劳动能力的价值——如前所说233,就表现为劳动的直接的购买价格,表现为劳动的价格。
在这第一个环节中,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是商品的卖者和买者的关系。资本家支付劳动能力的价值,即他所购买的商品的价值。
但是,同时,劳动能力所以被购买,只是因为这个劳动能力能够完成和有义务完成的劳动比再生产劳动能力所需要的劳动更大;因此,这个劳动能力所完成的劳动,表现为一个比劳动能力的价值大的价值。
[XXI—1323]第二,资本同劳动的交换的第二个环节,实际上同第一个环节毫无关系,严格地说,这个环节根本不是交换。
在第一个环节中是货币同商品相交换——等价物相交换;在这里,工人和资本家仅仅作为商品占有者彼此对立。交换的是等价物(就是说,交换实际上在什么时候发生,并不会使这个关系有丝毫改变;劳动的价格究竟高于或低于劳动能力的价值,还是等于劳动能力的价值,并不会使这个交易有丝毫改变。因此,这个交易可以按照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来进行)。
在第二个环节中根本不发生任何交换。货币占有者不再是商品的买者,而工人也不再是商品的卖者。货币占有者现在执行资本家的职能。他消费他所购买的商品;工人则提供这个商品,因为他的劳动能力的使用就是他的劳动本身。通过前一个交易,劳动本身变成了物质财富的一部分。工人完成这个劳动,但是他的这个劳动是属于资本的,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职能而已。因此,这个劳动是在资本的直接监督和管理之下完成的;而这个劳动对象化而成的产品,是资本借以表现的新形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资本实际上借以实现为资本的新形式。因此,劳动通过第一个交易已经在形式上被并入资本之后,在这个过程中,就直接对象化,直接转化为资本。在这里,转化为资本的劳动,比以前投入购买劳动能力的资本数量要大。在这个过程中,一定量的无酬劳动被占有了,只是因为这个缘故,货币才转化为资本。
虽然这里事实上没有发生交换,可是,如果撇开中介不谈,那么,结果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把两个环节合在一起来看——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同较大量的活劳动相交换。整个过程的结果表现为:在自己产品中增大了的劳动,大于对象化在劳动能力中的劳动,因而大于作为工资支付给工人的对象化劳动;换句话说,在实际过程中,资本家不仅收回了他投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而且得到了一个完全是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劳动同资本的直接交换在这里意味着:(1)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变成生产过程中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2)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跟等量的活劳动加上一个不经过交换而占有的活劳动追加量相交换。
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个说法,包括上述所有环节,它不过是从下面这个论点派生出来的提法:生产劳动是这样的劳动,它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它同作为资本的生产条件相交换;因而,它也决不是简单地作为不带特殊社会规定性的劳动同作为单纯生产条件的生产条件发生关系。
这里包含着:(1)货币和作为商品的劳动能力彼此对立的关系,货币占有者和劳动能力占有者之间的买和卖;(2)劳动直接从属于资本;(3)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实际转化为资本,或者同样可以说,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这里发生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双重的交换。第一种交换只表示对劳动能力的购买,所以,实际上就是对劳动的购买,因而也是对劳动产品的购买。第二种交换是活劳动直接转化为资本,或者说,作为资本的实现的活劳动的对象化。
232 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第II笔记本第22页—第III笔记本第13页《资本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一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0卷第232—262页);《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I笔记本第49页—第II笔记本第55页《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103—116页)。——401。
233 见《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I笔记本第21—28页《劳动能力的价值。最低限度的工资或平均工资》一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46—59页)。——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