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自由]104

  〔因为竞争从历史上看在一国内部表现为把行会强制、政府调节、国内关税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取消,在世界市场上表现为把闭关自守、禁止性关税或保护关税废除,总之,从历史上看它表现为对作为资本的前导的各生产阶段所固有的种种界限和限制的否定;因为竞争在历史上曾被重农学派完全正确地称为自由放任105并且[VI—30]加以提倡,所以,对竞争也就只是从它的这种单纯否定方面,单纯历史方面来考察的,而另一方面,又得出一种更荒谬的看法,就是把竞争看成是摆脱了束缚的、仅仅受自身利益制约的个人之间的冲突,看成是自由的个人之间的相互排斥和吸引,从而看成是自由的个性在生产和交换领域内的绝对存在形式。再没有比这种看法更错误的了。
  如果说自由竞争消除了以往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限制,那么,首先应当看到,对竞争来说是限制的那些东西,对以往的生产方式来说却是它们自然地发展和运动的内在界限。只有在生产力和交往关系发展到足以使资本本身能够开始作为调节生产的本原而出现以后,这些界限才成为限制。资本所打碎的界限,就是对资本的运动、发展和实现的限制。在这里,资本决不是废除一切界限和一切限制,而只是废除同它不相适应的、对它来说成为限制的那些界限。资本在它自己的界限内——尽管这些界限从更高的角度来看表现为对生产的限制,会由于资本本身的历史发展而变成这种限制——感到自由,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只受自身的限制,只受它自己的生活条件的限制。正如行会工业在它的繁荣时期在行会组织中完全找到了它所需要的自由,即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一样。行会工业正是从它自身中产生出这些生产关系并使它们作为自己的内在条件发展起来的,因而根本不是把它们当做外在的、束缚性的限制。资本通过自由竞争对行会制度等等所作的否定这个历史方面只不过意味着,足够强大的资本借助于与它相适应的交往方式,摧毁了束缚和妨碍与资本相适应的运动的那些历史限制。
  但是,竞争决不仅仅具有这样的历史意义,或者仅仅是这样的否定的东西。自由竞争是资本同作为另一个资本的它自身的关系,即资本作为资本的现实行为。只有随着自由竞争的发展,资本的内在规律——这些规律在资本发展的历史准备阶段上仅仅表现为一些倾向——才确立为规律,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才在与它相适应的形式上确立起来。因为自由竞争就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就是资本的条件和资本这一不断再生产这些条件的过程的自由发展。
  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只要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还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所必需的、因而是最适当的形式,个人在资本的纯粹条件范围内的运动,就表现为个人的自由,然而,人们又通过不断回顾被自由竞争所摧毁的那些限制来把这种自由教条地宣扬为自由。自由竞争是资本的现实发展。它使符合资本本性,符合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符合资本概念的东西,表现为单个资本的外在必然性。各资本在竞争中相互之间施加的、以及资本对劳动等等施加的那种相互强制(工人之间的竞争仅仅是各资本竞争的另一种形式),就是财富作为资本取得的自由的同时也是现实的发展。这甚至使最深刻的经济思想家们,例如李嘉图,都把自由竞争的绝对统治作为前提,以便有可能研究和表述资本的那些相适应的规律,这些规律同时表现为统治着资本的生死攸关的趋势。
  但是,自由竞争是与资本生产过程相适应的形式。自由竞争越发展,资本运动的形式就表现得越纯粹。例如,李嘉图以自由竞争的绝对统治为前提,这就不由自主地承认了资本的历史本性和自由竞争的局限性,而自由竞争恰恰只不过是各资本的自由运动,也就是说,资本已不是在属于解体了的准备阶段的条件中运动,而是在资本本身的条件中运动。资本的统治是自由竞争的前提,就像罗马的皇帝专制政体是自由的罗马“私法”的前提一样。
  只要资本的力量还薄弱,它本身就还要在以往的或随着资本的出现而正在消逝的生产方式中寻求拐杖。而一旦资本感到自己强大起来,它就抛开这种拐杖,按它自己的规律运动。当资本开始感到并且意识到自身成为发展的限制时,它就在这样一些形式中寻找避难所,这些形式看起来使资本的统治完成,但由于束缚自由竞争同时却预告了资本的解体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解体。包含在资本本性里面的东西,只有通过竞争才作为外在的必然性现实地表现出来,而竞争无非是许多资本把资本的内在规定互相强加给对方并强加给自己。因此,任何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即使是最初的范畴,例如价值规定,要成为实际的东西,都不能不通过自由竞争,也就是说,不能不通过资本的实际过程,这种过程表现为各资本以及其他一切由资本决定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相互作用。
  另一方面,由此也产生一种荒谬的看法,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认为否定自由竞争就等于否定个人自由,等于否定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生产。但这不过是在有局限性的基础上,即在资本统治的基础上的自由发展。因此,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
  揭示什么是自由竞争,这是对于资产阶级先知们赞美自由竞争或对于社会主义者们诅咒自由竞争所作的唯一合理的回答。如果说,在自由竞争的范围内,个人通过单纯追求他们的私人利益而实现公共的利益,或更确切些说,实现普遍的利益,那么,这无非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他们的相互压榨,因而他们的相互冲突本身也只不过是发生这种相互作用所依据的条件的再创造。不过,一旦把竞争看做自由个性的所谓绝对形式这种错觉消失了,那么这种情况就证明,竞争的条件,即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已经被人们当做限制而感觉到和考虑到了,因而这些条件已经成为而且越来越成为这样的限制了。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这无非是说资产阶级的统治就是世界历史的终结——对前天的暴发户们来说这当然是一个愉快的想法。〕
104  这段话是马克思写在手稿第VI笔记本第29—30页上的,属于《资本章》中《资本的流通过程》的一段插论,它集中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竞争和“个人自由”的问题。这段话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40—44页,标题是编者加的。——178。
105  “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laissez aller)是英国资产阶级自由贸易派经济学家的信条,他们主张贸易自由,反对国家干涉经济范围内的任何事务。
重农学派(见注118)也主张自由放任,他们认为,经济生活是受自然规律调节的,国家不得对经济事务进行干涉和监督;国家用各种规章进行干涉,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他们要求实行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17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