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2月13日于伦敦
你的 弗·恩·
脚 注
(1) 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编者注
注 释
625 理·费舍在1895年1月30日的信中告诉恩格斯,《前进报》出版社已将马克思发表在1850年《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上关于法国1848年革命的文章分三次连载完毕,总标题是《1848——1849年》、他打算最迟在2月份出版单行本。为此,他请恩格斯写一篇导言。
恩格斯在给费舍回信时寄去了马克思的著作《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前三章的标题。他建议费含在出版单行本时将马克思在《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上原来所用的标题《1848年的六月失败》、《1849年6月13日》及《1849年6月13日的后果》改为《从1848年2月到1848年6月》、《从1848年6月到1849年6月13日》及《从1849年6月13日到1850年3月10日》,同时建议把1850年《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第5—6期合刊上发表的《时评。1850年5—10月》中论述法国的部分内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0卷第593—596、602—613页)抽出来作为第四章,并另加标题《1850年普选权的废除》。——684。
626 1895年1月9日《反颠覆法草案》在帝国国会一读时,中央党(见注484)表面上对这个草案表示担忧,但在讨论具体章节时又明确表示支持。理·费舍1895年2月6日在帝国国会发表演说时提醒大家注意中央党的策略,指出中央党“是在照顾天主教工人和支持它的工人选民,在《反颠覆法》起草委员会上发生‘这种变卦’,就是想明目张胆地突然重新提出中央党的社会纲领”。在1895年2月7日帝国国会的辩论中,中央党国会党团的发言人依然坚持自己的主张,并试图为该党实际上反对工人阶级利益的立场辩护。——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