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1月28日于伦敦
脚 注
(1) 爱·伯恩施坦。——编者注
(2) 雷·伯恩施坦。——编者注
注 释
193 马克思在写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后、于1863年8月开始分册撰写《资本论》。在写第一册手稿的时候,马克思决定把《资本论》其余三册写完,哪怕只写个草稿。马克思告诉恩格斯说,“再写三章就可以结束理论部分”,看来,马克思在这里指的是完成《资本论》第三册的工作。这里所说的《资本论》第四册即最后一册的初稿,马克思已经写好;他把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有关理论史的部分标题为《剩余价值理论》。
后来,马克思在写完《资本论》第一、二、三册以后,又回到第一册上来。按照恩格斯的建议,他决定先出版第一册。1866年至1867年3月,马克思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对《资本论》第一册手稿进行润色,这实质上是对这一册作了新的、仔细的加工。第一册的德文第一版于1867年9月作为《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根据同出版商奥·迈斯纳商定的出版计划,第二册和第三册以《资本论》第二卷的形式出版,而第四册理论史则以《资本论》的最后一卷即第三卷的形式出版(见《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3页)。
遗憾的是,马克思在世时没有能够完成付印《资本论》后几册的准备工作。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整理并以《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形式出版了马克思的第二册和第三册的手稿。恩格斯还打算整理并以《资本论》第四卷的形式出版上述第四册的手稿,但是他未能实现这一愿望。——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