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3年1月18日于伦敦
你的 弗·恩·
脚 注
(1) 弗里德里希二世《1748年8月14日给骑兵少将的指令》,载于《弗里德里希大帝全集》第6卷第310页。——编者注
(2) 指菲勒克。原文为“Viereck”,是一姓氏,也有“四角形”的意思。——编者注
(3) 见麦·凯泽尔1883年1月11日在帝国国会辩论反社会党人法时的发言。——编者注
(4) 指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德文版校样。——编者注
注 释
408 反社会党人法即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19日通过并于10月21日生效的一项法律,其目的在于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项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被取缔。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查桨,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镇压。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正确地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结合起来。大大加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日益壮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于1890年1O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项法律的评价,见Ⅸ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一文。——495。
473 1883年初,《社会民主党人报》就社会民主党议员卡·格里伦贝格尔在1882年12月14日帝国国会会议上发言反对内务大臣罗·普特卡默一事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普特卡默认为,必须根据反社会党人法在德国的许多省份实行戒严,因为社会民主党破坏家庭的神圣性,鼓吹恋爱自由。《社会民主党人报》发表的一系列文章是:《从格里伦贝格尔关于遵守反社会党人法的发言谈起》(1月l、4日第1、2号)、《谈谈自由恋爱问题。供普特卡默先生在帝国国会宣读之用》(1月4日第2号和2月8日第7号)、《普特卡默和家庭的“神圣性”》(1月11日第3号)和《论特权的荣誉。再论自由恋爱问题和普特卡默及其同伙的道德性》(2月22日第9号)。——495。
474 暗指由于1866年普奥战争和德国统一,原先的独立邦——汉诺威、拿骚和选帝侯国黑森——以及自由市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并入普鲁士一事。——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