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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致保尔·拉法格
马德里
1871年12月30日于伦敦
亲爱的朋友:
昨天晚上,我刚刚动笔给西班牙委员会就翻译和发表巴枯宁派的通告334写一封措辞相当激烈的信时,接到了您的来信,这使我十分高兴。虽然我对您被迫去马德里一事感到遗憾,但是您目前在那里倒真是一件大好事,因为西班牙委员会采取暖昧态度和保持沉默确实会引起令人不快的解释。我给莫拉写信已经有24天了,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或许发表那篇怀有敌意的通告就是答复。要是您不来信,对此我们会怎么想呢?
随信寄上30个日内瓦支部的决议,因为我怕您找不到。此外还寄上罗曼语区委员会对巴枯宁派的答复,335我很希望《解放报》也向自己的读者介绍这个出色文件的译文。在同一号《平等报》上,您可以看到有关这一争论和30个支部的会议的其他一些文章。日内瓦人的答复目前是足够的了。不言而喻,总委员会应立即进行这项工作,用通告的形式给予答复,内容包括争论产生以来的各个阶段,您知道,通告会很长,会占去我们一些时间。目前重要的是提请西班牙人注意以下几点:
(1)从松维利耶通告336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先生们想干什么。攻击代表会议(1)无非是一种借口。现在他们在攻击对协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为总委员会所必须遵守的巴塞尔决议337。这是一种公然的叛变行为,这些人撕下了假面具,这是好事。然而,
(2)这些巴塞尔决议是谁的作品呢?是伦敦的总委员会的吗?完全不是。这些决议是比利时的代表们(其中就有巴枯宁分子罗班!)提出的,而得到了哪些人的热烈支持呢?是巴枯宁、吉约姆、施维茨格贝尔等人,即正是那些现在攻击这些决议,说什么这些决议由于其权威的性质而败坏了总委员会声誉的人。不过这并不妨碍吉约姆和施维茨格贝尔在上述通告上签名。我们这里有证人,而如果森蒂尼翁和法尔加—佩利塞尔没有被宗派主义者的胡言乱语所迷惑,那他们是应该记得这件事的(只要他们参加了那次会议,这一点我不大清楚)。然而,当时是另一种隋况。巴枯宁派当时以为,他们肯定能取得多数,而总委员会将迁往日内瓦。结果不是这样,于是,这些决议一下子就成为权威的和资产阶级的了,而如果由巴枯宁派推选的总委员会来执行的话,这些决议就会是最为革命的了!
(3)召开代表会议是绝对合法的。在总委员会中代表汝拉人的罗班本人曾要求将分歧的问题提到这次代表会议上来,由于罗班是汝拉人的常任通讯员,汝拉人一定会从他那里知道这件事。瑞士书记荣克已经不能再同一个公然蔑视总委员会的决议并继续以罗曼语区联合会委员会的名义来装饰自己的委员会338保持正式通信联系。总委员会的这项决议(2)是根据巴塞尔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的第八项决议(新版章程,组织条例第二节第7条(3))授予它的权力而通过的。其他各支部都以通常的途径接到了正式通知。
现在,我们的西班牙朋友们一定能看清楚,这些先生们是怎样滥用“权威的”这个字眼的。巴枯宁派对什么一不如意,他们就说,这是权威的,以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作出了永远的判决。如果他们是工人,而不是资产者、新闻记者等等,或者,如果他们哪怕是稍微研究一下经济问题和现代工业的条件,他们就会知道,不强迫某些人接受别人的意志,也就是说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不论这是多数表决人的意志,还是作为领导机构的委员会的意志,或是某一个人的意志,它总是一种要强迫有不同意见的人接受的意志;而没有这种统一的和指导性的意志,要进行任何合作都是不可能的。请试试看,在没有领导,也就是没有权威的情况下让巴塞罗那的某个大工厂去进行生产!或者在不能肯定每一个工程师、司炉等等在正是需要的时候都坚守自己岗位的情况下去管理铁路!我想知道,如果铁路是按照谁不愿意服从规章制度的权威,谁就可以不坚守自己岗位的原则去管理,那么好样的巴枯宁是否会把自己肥胖的身躯托付给铁路列车,而这种规章制度在任何社会中都比巴塞尔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条例更加权威得多!所有这些娓娓动听的极端激进和革命的词句无非是掩盖着思想的极其贫乏和对社会日常生活所处条件的根本无知。请试试看,在船上废除船员“所承认的一切权威”!
您说得对,应当设法在大陆上更好地传播关于总委员会会议的报道。我—直在寻找这样的办法。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给洛伦佐转寄《东邮报》,因为他曾对我说过,他们那里有人懂英语。今天我给您寄去该报的最近一号,另外还有前几号的剪报(给洛伦佐)。您可以从这里面为《解放报)脯点东西。我现在确实没有时间亲自翻译所有这些东西,因为我同意大利有大量的书信来往。不过我会考虑一下能够做些什么,如果巴塞罗那有人懂英语,我是否可以把报纸寄到那里去?
今天我没有见到摩尔,他正在加紧进行德文第二版的工作(4)。今晚我将把您的信转交给他。我们大家都很好,燕妮(5)也很好,摩尔也还可以。我让他尽可能经常散散步,因为他很需要呼吸新鲜空气。我的妻子(6)向您问好并恭贺新年。给劳拉写信的时候,代我向她问好。邮班就要截止了。
您的 将军(7)
如果拉法格在马德里,就给拉法格,如果不在,就给莫拉和洛伦佐。(8)
脚 注
(1) 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编者注
(2) 马克思《总委员会关于瑞士罗曼语区联合会委员会的决议》,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6卷。——编者注
(3) 参看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7卷。——编者注
(4)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编者注
(5) 马克思的女儿燕·马克思。——编者注
(6) 莉·白思士。——编者注
(7) 恩格斯的绰号。——编者注
(8) 这段附言是恩格斯用西班牙文写在信纸背面的。——编者注
注 释
334 指1871年12月25日发表在西班牙联合会委员会机关报《解放报》上的松维利耶通告,即《给国际工人协会所有联合会的通告》(见注336)。——370。
335 三十个日内瓦支部的决议指1871年12月2日在日内瓦国际各支部大会上通过的决议。这项决议批驳了巴枯宁派的松维利耶通告,表示完全支持总委员会的活动,并赞同伦敦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罗曼语区委员会对巴枯宁派的答复”指《罗曼语区联合会委员会对松维利耶代表大会十六名参加者的通告的答复》(发表在1871年12月24日《平等报》第24号上)。拉法格将这些揭露巴枯宁派对总委员会的诽谤的文件发表在1872年1月1日和7日《解放报》第29号和第30号上。——370。
336 1871年11月12日在巴枯宁派汝拉联合会的松维利耶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松维利耶通告,即《给国际工人协会所有联合会的通告》。这个通告旨在反对总委员会和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的决议,宣扬政治冷淡主义和关于支部完全自治的无政府主义教条,并对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诽谤。在通告中,巴枯宁还建议所有联合会要求立即召开代表大会来重新审查国际的共同章程并谴责总委员会。恩格斯在《松维利耶代表大会和国际》(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7卷)一文中对这一通告进行了评价。——371。
337 指1869年国际工人协会巴塞尔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这些决议扩大了总委员会的权利。第五项决议授予总委员会拒绝接受新支部的权利,第六项决议授予总委员会在下届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有暂时开除个别支部的权利。这些决议在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之后被纳入组织条例。决议遭到巴枯宁派的猛烈攻击。——371。
338 1870年4月4——6日在拉绍德封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罗曼语区联合会代表大会上、巴枯宁派和总委员会的支持者之间发生分裂,因此,在瑞士罗曼语区出现了两个联合会委员会。1870年4月12日总委员会在接到有关分裂的消息后,委托瑞士通讯书记海·荣克收集补充材料。荣克在1870年4月和5月召开的一系列会议上向总委员会作了汇报。总委员会于6月28日通过了马克思提出的关于瑞士罗曼语区联合会委员会的决议案(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6卷第490页)。决议由荣克寄给两个联合会委员会,并发表在1870年7月23日《团结报》第16号上。参看注29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