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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7年6月(1)27日[于伦敦]


亲爱的弗雷德:
  ……我最后收到的是第20印张。全书大约会有40—42个印张。清样除去寄给你的以外,直到今天我一张也没有收到。你启程时,要把手中的那些寄还给我。
  关于你所提到的庸人和庸俗经济学家的不可避免的怀疑(他们自然忘记了,如果他们把有酬劳动算做工资,那他们就把无酬劳动算做利润等等了),要是科学地把它表达出来,就可归结为下面的问题:
  商品的价值怎样转化为它的生产价格,在生产价格中,
  1)全部劳动似乎是工资的形式得到报酬;
  (2)但是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在利息、利润等等名称下,采取了成本价格(=不变资本部分的价格+工资)的增加部分的形式。
  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是:
  一、阐明例如劳动力的日价值转化为工资或日劳动的价格。这在本卷第五章中已经谈到。229
  二、阐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如此等等。要阐明这个问题,首先必须阐明资本的流通过程,因为资本周转等等在这方面是起作用的。因此,这个问题只能在第三册里加以叙述(第二卷包括第二册和第三册)230。在那里将指出庸人和庸俗经济学家的想法是怎样产生的:由于反映在他们头脑里的始终只是各种关系的直接表现形式,而不是它们的内在联系。情况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还要科学做什么呢?
  如果我想把所有这一类怀疑都预先打消,那我就会损害整个辩证的阐述方法。相反地,这种方法有一种好处,它可以不断地给那些家伙设下陷阱,迫使他们早早地暴露出他们的愚蠢。
  此外,紧接在你最后拿到的第三节《剩余价值率》后面的是《工作日》(为劳动时间的长短而进行斗争)这一节,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将清楚地表明,资产者先生们实际上对他们利润的来源和实质了解得多么透彻。这也表现在西尼耳身上,他的例子说明了资产者确信他们的全部利润和利息是从最后的无酬劳动小时中得来的。231
  衷心问候莉希夫人。

你的 卡·马·


  

脚  注

(1) 手稿为:“7月”。——编者注


注  释

229 这里是指《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第五章最后一节,在该卷第二版和以后各版中,相当于第六篇第十七章。——266。
230 按照马克思当时的设想,《资本论》第二卷包括两册,用来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阐述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第三卷(第四册)则用来探讨理论史(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13页)。马克思逝世以后,由恩格斯整理编辑,第二册手稿作为《资本论》第二卷出版,第三册手稿作为第三卷出版。——266。
231 这里提到的这两节,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是第三章的组成部分,在该卷德文第二版和以后各版中,相当于第三篇第七章和第八章。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纳·威·西尼耳的理论所作的批判见第七章第三节,关于工作日部分的引论则分出来编为单独的一节即第八章第一节《工作日的界限》。——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