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年5月1日[于伦敦]
注 释
187 根据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的倡议并在其直接参与下,选举法改革的拥护者于1865年2月23日在伦敦圣马丁堂召开会议,通过了建立改革同盟的决议。改革同盟成了领导工人争取第二次选举改革的群众性运动的政治中心。中央委员会的一些委员,主要是英国各工联的领袖,参加了同盟的领导机关——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同盟所领导的改革运动的纲领和对待资产阶级政党的策略都是在马克思的直接影响下制定的、马克思努力促使英国工人阶级实行不依赖资产阶级政党的、独立的政策。资产阶级仅仅要求把选举权扩大到独栋住宅的房主和房客,与此相反,改革同盟按马克思的主张提出给予国内所有男性成年居民普选权的要求。由国际重新提出的这个宪章派的口号,在英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并且使同盟获得了此前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工联的支持。同盟在英国各大工业城市和各地方都有分支机构。但是由于改革同盟领导层中的资产阶级激进派慑于群众运动的声势而发生动摇,加之工联机会主义领袖的妥协,同盟未能贯彻中央委员会拟定的路线。英国资产阶级使运动发生了分裂,在1867年进行了一次不彻底的改革,这次改革仅仅把选举权给了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上层,而工人阶级的基本群众仍然和以前一样处于政治上无权的地位。——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