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1882年11月23日

恩格斯,1882年11月23日

  我在电学方面获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你可能还记得我对笛卡儿一莱布尼茨关于 mv和mv2作为运动量度争论所发表的意见270:这些意见归结为:mv是机械运动在传递机械运动本身时的量度,而mv2/2是其运动形式改变时的量度,按照这种量度,它转化为热、电等等。而对于迄今为止问题只是由物理学家在实验室中得到解决的电学来说,被看作电能代表的电动势的量度是伏特(E)——电流强度(安培,C)乘电阻(欧姆,R)的积。
  E=C×R。
  当电能在传递中不变为另一种运动形式时,这是正确的。但是西门子在不列颠协会最近一次会议上以主席身分发表的演说中,与此同时提出了新的单位——瓦特(称之为 W),它应表示电流的实际的能(即区别于其它运动形式,俗称能),它的值等于伏特×安培,W=E×C。
  但W=E×C=C×R×C=C2R。
  电气中的电阻和机械运动中的质量是一回事。因此,无论在电的运动中还是在机械运动
  中,这种运动在量上可以测量的表现形式——一种是速度,一种是电流强度——在不变换形式的简单传递中,作为一次因数发生作用,反之,在变换形式的传递中——作为平方因数发生作用。可见,这是由我首先表述出来的运动的普遍自然规律。但是现在必须尽快地结束自然辩证法。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14—115页
  {31}{FN1}
  {注意}
  {第491—492页:自然辩证法:电能。一种能转化为另一科能。电阻(电流的)和质量。}

脚  注

FN1 原稿第32页是空白的。——俄文版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