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 注
FN1
即2月1日。——俄文版编者注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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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献写在尤·弗·罗蒙诺索夫1922年1月28日给列宁的电话的记录上。罗蒙诺索夫报告了他1月28日同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列·康·拉姆津、工程师П.С.雅努舍夫斯基开会研究制造两台内燃机车的情况,对他们认为不能加速完成此项任务的看法表示异议。他写道:“用一年半时间悬赏征求设计,是另一种延搁。我认为必须立即着手制造头两台内燃机车。一台采用舍列斯的设计,另一台采用赫尔曼的构想。”(“立即着手”下面两条横线是列宁画的,此外,他还在这几行字的右边画了三条竖线,写了“注意”二字。)
1922年2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克尔日扎诺夫斯基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向列宁汇报了劳动国防委员会1922年1月4日关于内燃机车的决定(见注199)的实施情况。
克尔日扎诺夫斯基认为,在按照俄国的设计制造内燃机车的同时,还必须在国际上悬赏征求设计。他报告说,现已双管齐下:既拟订在国际上征求设计的悬赏条件,又“制定内燃机车设计草图,以便日后以订货的方式交给工厂生产”。
1922年3月10日,劳动国防委员会批准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热工学研究所和交通人民委员部拟订的为俄罗斯联邦制造内燃机车的悬赏条件,并规定悬赏征求设计的限期为1924年3月1日。
参看本卷第195号和第269号文献。——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