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列宁 1921年11月16日 载于1930―1931年《列宁全集》俄文第2、3版第27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246―248页 |
脚 注
FN1 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6卷第35―66页。——编者注
FN2 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6卷第66页。——编者注
FN3 同上,第65页。——编者注
FN4 见本卷第180―201页和第216―233页。——编者注
注 释
144 列宁写的这篇序言当时曾排了字,但没有发表。列宁看过它的校样,并在上面写了批语:“请改正并给我再送一次校样。列宁。11月16日。”
小册子《新经济政策问题(两篇老文章和一篇更老的跋)》没有出版。1921年,作为《鼓动宣传通报》第22―23期合刊的附刊,出版了一本书名为《尼·列宁:新经济政策问题(两篇老文章)》的小册子。小册子所收的两篇文章是《十月革命四周年》和《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