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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29年1月20日《工商报》第17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25―126页 |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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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美国的技术援助苏俄协会所联系的一些美国工人表示愿意到苏维埃俄国参加经济建设,这些工人有不少是十月革命前到美国去的俄国侨民。这个问题由苏俄在美代表路
·卡
·马尔滕斯反映给了苏维埃政府。6月22日,劳动国防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讨论,认为最好将某些工业企业按照议定的条件租给美国工人团体经营,条件包括保证承租者具有一定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劳动国防委员会还认为必须调整外国工人入境的规定,以利于吸引他们参加国内建设,提高生产力。8月11日,苏俄政府给技术援助苏俄协会拍发了一份由列宁和格·瓦
·契切林签署的电报,指出前来俄国的人必须对需要克服的困难有所准备,并建议他们先派代表对居住地和承租的林场、矿山、工厂等进行实地考察。
1921年下半年,以荷兰工程师、共产党员塞·鲁特格尔斯、美国工人运动著名活动家威·海伍德和美国工人赫
·卡尔弗特为首的美国工人小组同苏维埃政府就把西伯利亚库兹涅茨克煤田的一部分交给他们开发和在当地筹建工业侨民区问题进行了谈判。
9月 19日,列宁接见了美国工人团体的代表,同他们进行了谈话,随后拟订了正文中谈到的《保证书草稿》。关于与鲁特格尔斯小组签订合同的情况,参看注
10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