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90 这个决定草案在作了若干文字修改后由人民委员会于1921年4月12日通过,有关的具体问题交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详细研究。列宁于1921年4月12日和13日给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的两封信谈到了这个问题(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0卷)。——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