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85 人民委员会1918年4月1日会议讨论了内务人民委员部提出的《关于各委员部向外省派遣其委员和代表的规定的法令》草案,建议所有委员部研究这个草案,并提出意见。法令经列宁补充后,于4月5日批准,4月11日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上公布(见《苏维埃政权法令汇编》1959年俄文版第2卷第58―59页)。——[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