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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383页 |
注 释
56 这个决定草案是列宁为人民委员会1917年11月27日(12月10日)会议讨论他关于成立贯彻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特别委员会的建议而写的。草案稍作修改后被批准。——119。
57 国防特别会议是1915年8月17日(30日)成立的,其任务是“讨论和统一国家防务措施并保证对陆、海军作战物资及其他物资的供应”。1917年12月11日(24日),人民委员会通过决定,责成国防特别会议“结束国防订货或将其降至和平时期的正常水平,并与之相应,使工厂复员,转向和平时期的生产”(《苏维埃政权法令汇编》1957年俄文版第1卷第214页)。——119。
58 这里说的工业复员是指军事工厂转产消费品。这对于消除战后的经济破坏现象和改善全国居民的经济状况具有重大意义。列宁在《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和《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专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见本卷第176—179、180页)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个问题。1917年12月9日(22日)人民委员会通过的《告俄国全体工人同志书》,提出了使工业转入和平生产的措施。——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