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委员会和在农村工作的同志的公开信
同志们!莫斯科委员会的郊区组织已经在农民中间直接开始工作了。由于缺乏组织这种工作的经验,由于我国中部的农村有其特殊的条件,由于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对这一问题的指示不够明确,以及在定期刊物和一般刊物上几乎完全没有农村工作的参考材料,所以我们不得不请求中央给我们寄来原则性和实践性的详细指示,并请求各位从事同样工作的同志,把你们从经验中得到的实际材料告诉我们。
我们认为有必要把我们阅读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对农民运动的态度》的决议时所产生的疑虑,以及我们已经开始在我们农村实行的组织计划告诉你们。
“(一)在广泛的各阶层人民中间宣传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就是最坚决地支持农民所采取的能够改善他们状况的一切革命措施,包括没收地主、官府、教会、寺院和皇族的土地。”(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
这一条首先就没有说清楚,党组织将要怎样进行和应该怎样进行宣传。为了进行宣传,首先就要有一个同宣传对象十分接近的组织。农村无产阶级所组成的委员会是否就是这样的组织,或者可能还有其他进行口头宣传和文字宣传的组织方法。这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
关于坚决支持的诺言也是如此。支持,而且还是坚决支持,这也只有在当地有了组织以后才能办到。关于“坚决支持”的问题,我们总觉得是极其模糊的。社会民主党能不能支持没收那些用集约方法经营、采用机器和种植贵重作物的地主土地呢?把这样的土地转交给小资产阶级私有者——不管改善他们的状况是多么重要——就这种经济的资本主义发展来说,会是倒退一步。所以我们认为,我们既是社会民主党人,就应当在这个关于“支持”的条文里加上如下的保留条件:“如果把这些土地没收来交归农民(小资产阶级)所有的办法将是这些土地上的这种经济发展的更高形式的话。”
其次:
“(四)力求把农村无产阶级独立地组织起来,并使他们在社会民主党的旗帜下同城市无产阶级融合在一起,使他们的代表加入农民委员会。”
引起怀疑的是本条中最后一句话。问题在于“农民协会”一类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组织和社会革命党人一类的反动的空想主义的组织,是在自己的旗帜下把农民中间的资产阶级分子和无产阶级分子一同组织起来的。我们使农村无产阶级组织的代表参加这样的“农民”委员会,就会自相矛盾,就会和我们对于联盟问题等等的观点相矛盾。
我们觉得这里必须作些修正,而且是很重大的修正。
这就是我们对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的一些共同的意见。希望尽可能迅速和尽可能详细地加以研究。
至于说在我们郊区组织中建立“农村”组织的计划,我们则要在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本没有提及的那种条件下进行工作。首先必须指出,我们活动的区域——莫斯科省以及与它接壤的邻省各县——主要是从事工业的区域,手工业不太发达,
专门从事农业的居民为数甚少。这里有拥有10000―15000名工人的大工厂,也有散处于偏僻乡村的、拥有500―1000名工人的小工厂。有人会认为,在这样的条件下,社会民主党在这里一定能够为自己找到最适宜的基地,但是实际情况表明,这种肤浅的设想是经不起批评的。虽然某些工厂已存在了40―50年之久,但是直到现在,我们的“无产阶级”绝大多数还没有和土地断绝关系。“农村”把无产阶级束缚得很紧,以致“纯粹”无产阶级在集体劳动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心理条件和其他条件,在我们的无产阶级中间并未发展起来。我们的“无产者”的农业,是一种混杂的形式。工厂的织工雇用雇农去耕种他的一小块土地。他的妻子(如果她不在工厂中工作)、儿女、老人、残废人也在这块土地上工作,而当他自己老了,残废了或者因狂暴或可疑的行为而被逐出工厂的时候,也要到这里来工作。这样的“无产者”很难叫作无产者。他们按经济地位来说是赤贫者,按意识形态来说是小资产者。他们毫无知识,思想保守。“黑帮”分子就是从他们中间招募来的。但是最近他们也开始觉醒起来了。我们以“纯粹的”无产阶级为据点,把这些愚昧的群众从千百年的睡梦中唤醒,而且做得不是没有成绩的。据点正在增加,有的地方正在巩固起来,无论工厂或农村中的赤贫者都渐渐受到我们的影响,接受我们的思想。我们认为在非“纯粹”无产者群众中间建立组织,不会是不正统的。我们没有别的群众,如果我们坚持正统原则,只组织农村“无产阶级”,那我们就得解散我们的组织和我们邻区的组织。我们知道,我们对于那种渴望没收被地主荒废了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以及渴望没收僧侣们不能好好经营的土地的心理,是很难反对的。我们知道,资产阶级民主派,从“民主主义君主”派(在鲁扎县有这样的派别)起,直到“农民”协会止,都会和我们争着去影响“赤贫者”,但是我们要武装后者去反对前者。我们要利用郊区内所有的社会民主党的力量,无论是知识分子的或者是无产阶级工人的力量,来建立和巩固我们的由“赤贫者”组成的社会民主党委员会。我们将按下面的计划来进行工作。在每个县城或大的工业中心,我们都要建立直属郊区组织的县小组委员会。县委员会在它的辖区内,除建立工厂委员会外,还要建立“农民”委员会。为了保密起见,这种委员会的人数不应该很多,其成员应该是最富于革命精神和最能干的赤贫农民。在既有工厂又有农民的地方,必须把两者组织在一个分组委员会中。
这样的委员会首先应当明确地认清当地的情形:(一)土地关系:1.农民份地、租地、土地占有形式(村社占有、个体农户占有等等)。2.周围的土地:(a)何人所有;(b)多少土地;(c)农民同这些土地的关系;(d)使用这些土地的条件:(1)工役。(2)为租用“割地”而交纳过高的租金等等;(e)欠富农和地主等等的债务。(二)各种赋税,农民土地和地主土地课税的高度。(三)外出做零工和手工业,身分证,有无冬季雇佣等等。(四)当地的工厂,那里的劳动条件:1.工资,2.工作时间,3.行政当局的态度,4.居住条件等等。(五)行政当局:地方官、乡长、录事、乡审判官、乡警官、神父。(六)地方自治机关:农民代表、自治机关所属的教员和医生、图书馆、学校、茶馆。(七)乡会:成分及其主管事宜。(八)组织:“农民协会”、社会革命党人、社会民主党人。
社会民主党农民委员会了解到这些材料后,必须在乡会上根据各种不正常现象作出决议。同时,这种委员会还应该在群众中间加紧宣传社会民主党的思想,组织各种小组、飞行集会、群众集会,散发传单和书刊,给党募集经费,并通过县小组去和郊区组织取得联系。
只要我们能够建立许多这样的委员会,社会民主党的成功就有了保证。
郊区组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