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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0卷第85—86页 |
脚 注
FN1 手稿上从“同时却把持着”到“全党的印刷所”这些文字已被勾掉了。——俄文版编者注
注 释
54 指发表于1905年3月25日(4月7日)孟什维克《火星报》第94号的一篇题为《全党注意》的文章。——81。
55 指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
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03年10月13—18日(26—3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大会是在孟什维克再三要求下召开的。他们想以这次代表大会对抗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列宁反对召开这次国外同盟代表大会。
出席国外同盟代表大会的多数派代表15名(列宁、格·瓦·普列汉诺夫、尼·埃·鲍曼、娜·康·克鲁普斯卡娅、弗·德·邦契-布鲁耶维奇、马·马·李维诺夫等),共18票(未出席代表大会的同盟成员可以委托他人表决);少数派代表18名(帕·波·阿克雪里罗得、费·伊·唐恩、列·格·捷依奇、维·伊·查苏利奇、尔·马尔托夫、列·达·托洛茨基等),共22票(从第二次会议起多数派代表为14名,少数派代表为19名);既不参加多数派也不参加少数派的代表1名(康·米·塔赫塔廖夫),2票。列入大会议程的有下列问题:同盟领导机关的报告;出席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同盟代表的报告;同盟章程;选举同盟领导机关。
大会议程的中心问题是出席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同盟的代表列宁的报告。列宁在报告中对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作了说明,并揭露了孟什维克的机会主义及其在代表大会上的无原则行为。反对派利用他们在同盟代表大会上的多数通过决议,让马尔托夫在列宁报告之后作副报告。马尔托夫在副报告中为孟什维克作辩护,对布尔什维克进行污蔑性责难。为此列宁和多数派代表退出了大会的这次会议。孟什维克就这一项议程通过了三项决议,反对列宁在组织问题上的立场,并号召不断地进行反对布尔什维克的斗争。
大会通过的国外同盟章程中有许多条文是违反党章的(如同盟出版全党性书刊、同盟领导机关不通过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同其他组织发生关系等),孟什维克还对中央委员会批准同盟章程的权利提出异议。出席大会的中央委员会代表弗·威·林格尼克要求修改同盟章程使其符合党章规定。他在反对派拒绝了这个要求之后,宣布这个大会是非法的。林格尼克和多数派代表退出大会。党总委员会随后赞同了中央委员会代表的这一行动。
在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以后,孟什维克把同盟变成了反党的据点。—81。